水平垂直燃燒試驗主要參照UL94-2006、IEC 60695-11-4 、IEC 60695-11-3 GB4943-2001、GB/T5169-2008、IEC60950,系列等標準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 ( 甲烷或丙烷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燃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主要針對 V-0 、 V-1 、 V-2 、 HB 、 5V 級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 溫度測試范圍:0~1000℃
* 測溫熱電偶:K型Φ0.5mm 精度±0.05%。
* 自動:自動點火。
* 試驗過程:試驗程序手動控制,獨立抽風
* 參照標準:UL 94-2006、IEC 60695-11-3、IEC 60695-11-4、GB/T5169.15、16、17、22-2008
* 工作室體積:大于0.75立方
* 操作高效性:試驗控制過程實現一鍵式操作,試驗快捷高效。
* 控制:采用單片機微電腦觸摸屏+按鍵雙控制系統,高精度的溫度表獨立式的電控系統,抗干擾能力強。
*設備具有遠程監控功能,實現試驗效果適時觀測
技術參數:
1、 燃燒器:內徑Φ9.5mm ± 0.3mm本生燈一臺
2、 試驗傾角:0°、20°、45°手動切換
3、 火焰高度:20mm ± 2mm 到180mm±10mm可調
4、 施焰時間: 0-999.9s±0.1s可調
5、 余焰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線控暫停
6、 余灼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線控暫停
7、 燃燒氣體: 98% 甲烷氣或98% 丙烷氣( 一般情況可采用液化石油氣代替 )
8、 流量壓力:帶雙流量表及壓力表(燃氣及空氣)
9、 溫度測試范圍:0~1000℃
10、火焰溫度要求:從100℃±5℃升到700℃±3℃的時間在44±2秒及54秒±2秒之內
11、測溫熱電偶:K型Φ0.5mm 精度±0.05%。
12、試驗過程:試驗程序手動控制,獨立抽風
13、參照標準:UL 94-2006、IEC 60695-11-3、IEC 60695-11-4、GB/T5169.15、16、17、22-2008
14、工作室體積:大于0.75立方(可定制其他尺寸)
15、設備外尺寸:1200mm寬×700mm深×1400mm高
16、控制:采用單片機微電腦觸摸屏+按鍵雙控制系統,高精度的溫度表獨立式的電控系統,抗干擾能力強。
17、操作高效性:試驗控制過程實現一鍵式操作,試驗快捷高效。
18、試驗標準集成化:根據實際試驗流程編寫試驗程序
19、自動:自動點火。